成都市印发《关于推行干部理论学习“述学、评学、考学”制度的实施方案》,在全市干部中全面推行理论学习“述学、评学、考学”制度,以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为抓手,以提高干部理论素养、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,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,持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。
一是个人“述学”,压实干部理论学习责任。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要求,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干部学习计划和台账,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、年度述职述廉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对个人理论学习情况开展述学,主要包括参加培训和个人自学情况、是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、学习心得体会、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。干部参加上级组织部门1个月以上的培训班,要在单位党委(党组)会上进行述学。
二是群众“评学”,提升干部理论学习效能。把对理论学习的评估考核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,结合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、专项考核、任期考核开展评学。在民主评议和测评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时,对理论学习情况一并进行测评,客观了解和评价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,重点了解干部能否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,能否遵守领导干部脱产培训、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制度,能否准确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评学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,督促干部加强理论学习,提高学习的质量和自觉性。
三是组织“考学”,检验干部理论学习质效。把干部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,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制度,做到领导干部“凡提必考”“凡任必测”。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,对干部参加脱产培训、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情况、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结果及时记入本人档案。在干部考察考核时注重查阅干部的学时情况和学习档案,对其学习态度、理论素养、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,把干部学习和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任职、晋升的重要依据。